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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打工的日子里

1998-11-0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吴晨光 周茜 李莉

救救我们农民建筑工

今年7月,编辑部收到一封反映工地问题的投诉信。信写了6页,清晰的字迹,流利的文笔,一气呵成。很难想像,这出自于一个干了13年体力活的民工之手。以愤慨而无奈的笔调,王进描述了建筑工地里那些不为常人所知的事情和他拿起《劳动法》同命运抗争时的遭遇。

“我是一个长年在外以瓦匠手艺谋生的农民,在建筑工地生活了十多年。十多年来,我强咽着辛酸的泪水,等待着我们的权利有被保护的一天。”王进的家乡在江苏姜堰,那里号称“建筑之乡”,大大小小的建筑公司不计其数。只要谁有本事接到工程业务,挂个名字,就可以通过广播、电视招工。农村闲人多,一招呼就能出来一大堆人,跟着包工队走遍全国各地。他们盖起了一栋又一栋高楼,自己却要住在蚊蝇成群、老鼠横行的地下室里;每一个工程下来,老板自己捞到的钱要比全工地工人工资的总和还多;民工们终日过着“吃三睡五干十六”(每天吃饭用3小时,睡觉占5小时,剩下的16个小时要不停干活)的生活……

13年里,王进跑过的地方有几十个,可哪里的生活都一样艰辛。他向一个社会学者描述了他的生活工作环境、他的劳动所获取的“报酬”——

(1)徐州:

时间:1997年6月~7月

地点:江苏省徐州市建国东路建国小区26号楼工地

伙食条件:工地里只有一个食堂,供应大约80人的吃饭、用水。工人自己买米蒸饭,菜是每天中午晚上两顿,每顿一个菜或者一个汤,大多数是白菜或冬瓜,很难见到油星,菜金每天2元。

居住条件:工人们住在以毛竹为支架的简易石棉瓦房里,房子只有大约两米高,每间房子大约20平方米,住十多人,每人只有不到2平方米空间。每人一张简易竹床,行李杂物就放在床底下。四处弥漫霉气,夏天的太阳一晒,气温比外面还高。

工作时间与工作量:每天早上4点起床,30分钟洗漱吃早饭,4点半开始上班,一直到中午11:30。吃饭休息50分钟,12:30上班,到晚上20:00才下班。就这样,每月每个人至少还必须再加10个夜班,时间是晚上20:O0~24:00,如果有一个加班任务未完成的,要扣掉半天的工资。

工资情况:一般工人每天工资总额34元,加班工资每夜24元。但不是按月开工资,每月只发给生活费150元,其余工资要到阴历大年二十七八才能拿到。如果质量不过关、耽误了工期之类,要扣除一部分工资。如果遇到中间吃不了苦走掉的,就分文没有了,我就在这里白干了一个月,什么都没拿到。

(2)深圳:

时间:1998年3月~年6月

地点:深圳市布吉镇龙花园

工人居住条件:简易钢管做屋架,油毡铺顶的简易棚。上下两层床铺,人均占地不到2平方米。老鼠到处乱跑,我曾经用一块砖头打死过两只大耗子。

伙食条件:工地食堂承包给个人,每年上交经理大约10万元钱。凭票打饭买菜,菜价很贵,普通的一个素菜要三四块钱。没有热水供应,渴了只能喝自来水。

工作时间及强度:总是先连续工作24小时,再休息24小时。早晨6点上班,中午11:30~12:30休息,然后上班直到晚上6:30。给1小时吃晚饭,再开工就要一直干到早晨6点。记得有一天我卸了40吨水泥,从晚上一直忙到天亮才完,本想好好休息,没料到队长说人家一晚上卸60吨,你才卸40吨,扣半天工!我干了一天一夜,累得连咽口唾沫都费劲,还要扣工!

工资情况:每个月的饭票可以随便领,但要从最后的工资里扣除。现金每人每月只发50元,其余的钱同样要到春节前才能到手。按照实际出勤的天数,女工、小工每天16元;男壮工每天工资32~34元;技术工每天36~50元;班队长每天70~130元;经理最高,每天能拿到600元。

每天面对砖头石料、钢筋水泥,又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,很容易出工伤。一受伤就惨了,医药费要自己出,休息还要被扣掉工资。有一次,王进的一个女同乡在扬州打工,不小心从六楼摔下来。幸好命大,被横在三楼的一根钢管挡了一下,只受了轻伤。老板不但没有送她去医院,反而罚了她100块钱,理由是:“谁让你不小心!”

王进呆过的包工队有几十个,可签劳动合同的一个都没有。他向老板提起,对方却说:“签什么合同,愿意干就干,不干就走,那么多建筑工人,你以为少你一个?”有时王进们和老板之间订个“文书”,但上面全是对工人的要求:休息一天扣多少钱,半路回家扣多少钱……对于老板应该负的责任,只字全无。而且“文书”是惟一的,归老板保管,一旦工人“触犯”了上面的条例,文书就变成了克扣工资的凭据。王进也曾找到有关部门告状,但被“这种事太多,根本管不过来”的理由拒之门外。

就是在这样的重压下,我们默默地生活着。久而久之,我们的忍耐变成了包工头变本加厉的资本,那些人更加肆意延长我们的工作时间、增加我们的劳动强度、克扣我们的工资。我在心烦意乱中给你们写了这封信,请求得到你们的帮助和指点,救救像我们这样千千万万漂泊流浪的打工者……

大不了,回家种地去!

见信后的第二天,我找到王进所在的工地。

王进从凌乱的工地中走了出来,苍白的脸上写满疲惫,破旧的衣衫泥点斑斑。他赤足穿着一双解放鞋,鞋面上原有的绿色早已退去,石灰把鞋染得发白。

我们提心吊胆地穿过小道,来到工人曾住过的地方——大楼地下室。通向地下室的楼道里没有灯,黑洞洞的,看上去深不可测。点亮打火机,借着微弱的光亮,我们顺着台阶一步一步走下去。尽管十分小心,但裤子还是被不知什么东西挂了个口子。刚进地下室,就有一股让人窒息的霉味扑鼻而来,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停地撞在脸上,仔细一看,头上便是“蚊子阵”。地面上是深可没脚的积水,西瓜皮、废报纸在水面漂浮。工人们的“床”就搭在墙边,床板是用破木板拼成的,只是上面已经没有铺盖了。“我们100多人从开工到现在一直在这儿住,很多人得了病,老板怕出事误工,昨天刚刚让我们搬走。”王进的一个工友告诉我们。

就在我们惊叹这里环境之差时,突然从旁边的屋子传来“砰”的一声巨响。“可能出事了!”王进说。我们寻声跑去,原来,一个大水泥袋从上层掉下来,落在正在施工的人中间,幸好没砸着人。水泥袋散了,灰尘扬起来,呛得人干咳。

王进愤愤地告诉我们,住在这种地方,天天干十几个小时,可每个月只发50元生活费,现在他连肥皂都买不起。

此时,已经是晚上10:05,工地上三盏大灯明晃晃的,我们已不免有些困倦,但对于这些工人来说,这只是夜班的开始。

除了信中所讲的辛酸,王进的生活似乎比别人更艰难。对于种种不平,很多人都麻木了,任其自然了,但他却在不停地抗争着。在徐州,在深圳,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他找老板理论,老板不理,他又跑到劳动局。为了找到更充足的辩驳依据,一本《劳动法》已经伴随他两年多……讲起这些,王进的眼中充满了愤怒之情:“但最后什么也没争来,还白白被扣掉了许多工钱。

“可我还是相信有人会主持正义。这次到北京,一来是为打工挣钱;二来就是告状的。以前都是在偏远的地方争,这次是在首都,肯定能行。”

临别前,我说:“这篇报道可能要用你的真名和照片。”王进犹豫了许久,但最终还是点点头:“大不了,回家种地去!”

我就是要做捅他们的人

过不多久,我再次收到王进的信。他详细叙述了他所看到的包工头们和建筑工地的黑暗。

如今建筑市场竞争激烈,但行业利润肥厚,所以包工队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请客行贿,把一批批本不属于他们的工程承接到手,而后再运用种种手段从中赚取暴利。

在80年代中期,包工队通常拼命赶工期、抓进度,榨取工人的绝对剩余价值。工人们的工作时间每天大都在14小时以上,所谓三班倒是“一倒不倒”,连续干3天也不是很稀奇的事情。这种置工人利益于不顾的做法,还曾经被宣扬过,诸如某某建筑队,3天盖起一层楼之类。

在盘剥工人的同时,他们假抓质量,蒙混管理人员。一般建筑工程队特别喜欢开夜工,一是绝对延长工作时间,二是管理人员多为国家工作人员,8小时工作制,夜里大多懒得出来。于是晚上干活,成为“节约材料”的大好时光。包工头经常让工人在混凝土中加入石块;粉刷墙壁的1:3水泥砂浆(水泥和砂的比例是1:3),可以改成1:1:6的混合砂浆(水泥、石灰、砂子的比例为1:1:6),更有甚者,用1:1:2:8的混合浆(水泥、石灰、泥、砂的比例为1:1:2:8)来冒充,然后在墙的表面上再加纯水泥压光。像这样的例子,举不胜举。

工程质量差,通过检验时“红包”派上了用场。建筑圈里流行一句话:“饭店验收,工地过场,吃出的为全优,喝出的是样板。”

要打点的还不止是验收者,一些“聪明”的老板从“头”就开始行贿。在无锡的一个工地,晚上验收好的柱梁上用的钢筋,到浇筑前,大量的主筋被抽。见到这种情况,我担心地告诉老板,如果抽掉了,发生事故就麻烦了。老板说:“你们放心吧,设计院我都说好了,设计人员在钢筋分布上加了一倍材料,抽掉一半后工程质量绝对没有影响。”

90年代情形有所改变,相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加剧了。80年代率先做老板的,到90年代已经做大了,而现在想做老板赚钱的人也多了、这些大老板和刚起步的小老板之间,又达成了一种新的“君子协定”———层层承包,首先由A包给B;由B包给C;C再包给D……

A一般是大型建筑企业;B则为某乡镇企业。工程承包给B后,B按照自己的级别与A结算,A再派几个人负责管理。当然为了能把工程包到手,B会给A很多好处。而B的实惠又来源于C,C就是某乡镇企业下属的建筑队。建筑队里自己有工人,但也只能干工程的主体,余下自己干不了的部分,再分包给有施工能力的D、E、F等个人承包的小工程队。D则直接赚工人的钱。据我多年的了解,B在包给C时,一般从中抽取提成5%左右;C包给D时,大约抽取30~40%。

比如今年我在北京海淀区的一个工地为一座15层的大楼贴外墙瓷砖,甲方先把工程包给一个靖江大老板,这个靖江人又包给一个上海小老板,小老板再给我们施工队,层层包,层层赚,甲方定价是每贴一平米瓷砖给36块,到我们手里每平米还不到18元……

王进在信的末尾写道:建设部领导多次声明,建筑市场要加大力度查处请客送札、偷工减料、层层承包、抽筋剥皮,造成工程质量恶劣的行为。请问,对于这些现象,我们向谁去检举揭发呢?对于有这些行为的建筑企业,我们又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去打击呢?

我理解王进,他是一个干13年了眼里依然容不下砂子的硬汉子。

抗争,又能如何?

再见王进,是一个月后。

但当我们面对面坐在一起,王进却一直沉默着。我提到要他再提供一些素材时,他摇摇头:“这件事,我不想再管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我吃惊非浅,怎么几天时间,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?

他说:“以前感觉京城的报刊应该是最管用的,所以我豁出去,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照片。但登出来又能怎么样呢?老板该怎么抖威风还怎么抖威风,我们一天该干10小时还干10小时。北京,不也是这个样子吗?问题没解决,自己倒找了一身麻烦,工地里已经有人知道我写了信,让我以后怎么办呢?

“一次次的投诉都碰了壁,确实让人着急,我的心里,一直有个声音在告诫自己:不要再争了,别人稀里糊涂的,不也可以活下去吗,为什么你偏较真呢?可每当这个声音说话的时候,我的良心就告诉我:绝不能放弃,我还要争下去。这几天我一直在学习《建筑法》,因为包工头的行为不但违反了《劳动法》,而且与《建筑法》严重相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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